日本换照后须知|有效期、更新、初心者标志
更新: 2026-10
通过外免切替拿到日本驾照时,在日本第一次领取驾照的人属于“新领取者”,有效期到适性检查之日后第3个生日起1个月为止(约3年)。如果持有外国驾照期间在该国滞留的时间累计满1年,就不需要贴初心者标志(初心者マーク)。提交的外国驾照确认后会归还;地址变更时须及时申报记载事项变更。
拿到的驾照:有效期和颜色
能拿到的是与外国驾照准驾车型相当的第一种驾照(详见驾照种类一文)。有效期由道路交通法第95条之6规定:连续持照不满5年的人,有效期最后一天为“自适性检查(適性試験)之日后第3个生日起算经过1个月之日”。法律上的类别名是“违反驾驶者等”(違反運転者等),但持照不满5年的人即使没有违章也属于这一类。最后一天是星期日等时,顺延到第二天。
因为按第3个生日计算,实际长度视生日在2年多到3年多之间。例如2026年11月参加适性检查、生日在5月的人,有效期到2029年5月生日后1个月左右。准确日期请看驾照上“○年○月○日まで有効”一栏。
据千叶县警介绍,“新领取者”(新規取得者)的驾照为绿色带、有效期3年;从首次更新(初回更新者)起为蓝色;优良驾驶者为金色。日本驾照的有效期以生日为准,与在留期限无关。
| 类别(千叶县警) | 颜色 | 有效期 |
|---|---|---|
| 新领取者(第一次领照) | 绿 | 3年 |
| 首次更新者(连续不满5年) | 蓝 | 3年 |
| 违章驾驶者 | 蓝 | 3年 |
| 一般驾驶者(5年以上・轻微违章1次) | 蓝 | 5年(未满70岁) |
| 优良驾驶者(5年以上・无事故无违章) | 金 | 5年(未满70岁) |
第一次更新:时间・地点・讲习
可以更新的时间是从有效期届满日之前最近一个生日的1个月前到届满日(道路交通法第101条),也就是大约生日前后1个月。公安委员会会寄送写有更新期间等的通知,警视厅的“运転免許証更新のお知らせ”明信片以普通邮件寄出,在更新期间第一天的前一天之前送达。没有办地址变更的话就收不到。
持照不满5年的人第一次更新要上“首次更新者讲习”(初回更新者講習,2小时)(警视厅)。在东京,更新中心和指定警察署只受理参加优良驾驶者讲习等的人(神田也受理一般驾驶者讲习),首次更新者要到运转免许试验场(府中・鲛洲・江东)办理。警视厅的更新实行预约制。
外国籍人士除驾照外,还需要在留卡、特别永住者证明书、记载特定事项的住民票(住民票の写し)中的任意一种(持马伊纳驾照者带该卡)。警察厅的要领规定,无法出示这些材料的人不能更新。
| 项目 | 内容 |
|---|---|
| 更新期间 | 届满日前最近生日的1个月前〜届满日(第101条) |
| 讲习(持照不满5年) | 首次更新者讲习 2小时(警视厅) |
| 地点(东京的例子) | 首次更新者在运转免许试验场(府中・鲛洲・江东) |
| 外国籍人士携带 | 驾照+在留卡・特别永住者证明书・记载特定事项的住民票任意一种 |
无法按时更新・已过期时
不更新的话驾照失效(失効,第105条)。如果事先知道更新期间要回国,因海外旅行等不得已理由难以在更新期间办理的人,可以在更新期间之前申请更新(第101条之2)。
已经失效的,失效后6个月以内可免学科考试和技能考试,通过适性检查和讲习重新取得驾照。超过6个月但在1年以内的,普通驾照等可免临时驾照(仮免許)的学科・技能考试。因海外旅行、灾害等不得已理由未能在期限内办理的人,在失效后3年以内且该情况消除之日起1个月以内,可享受同样的免除(第97条之2)。
- 失效后6个月以内:免学科・技能考试(仍需适性检查・讲习)
- 超过6个月〜1年以内:免临时驾照的学科・技能考试(大型・中型・准中型・普通)
- 有不得已理由时:失效后3年以内,情况消除之日起1个月以内
初心者标志:国外经历累计满1年则不需要
道路交通法第71条之5规定,取得普通驾照(准中型驾照)累计不满1年的人,驾驶时必须贴初心驾驶者标志(初心者マーク)。但根据施行令第26条之4,在取得日本驾照之日前6个月以内持有相当于普通汽车的外国驾照,且持有该外国驾照期间在该国滞留累计满1年的人除外。警视厅在书面审查时会确认这一“累计滞留1年以上”。
计算的不是持照年数,而是持照期间在发证国的滞留时间。另外,取得驾照后1年的“初心驾驶者期间”内有一定违章就要参加讲习或重考的制度(第100条之2),根据施行令第37条,对在国外同样累计滞留满1年的人也不适用。
关于摩托车载人,警视厅在书面审查时也会确认滞留时间。在发证国累计滞留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,不能马上载人。
| 持照期间在发证国的滞留(累计) | 初心者标志(普通车) | 摩托车载人(警视厅) |
|---|---|---|
| 3个月以上不满1年 | 取得日本驾照后1年内需要 | 一般道路:发证国和日本滞留合计满1年;高速公路:合计满3年前不可 |
| 1年以上不满3年 | 不需要 | 一般道路可以;高速公路合计满3年前不可 |
| 3年以上 | 不需要 | 满足滞留时间条件 |
地址・姓名・国籍变更须申报
驾照上记载号码、取得日期和有效期最后一天、种类、本籍(外国人为国籍等)、地址、姓名、出生日期(道路交通法第93条)。这些发生变化时,必须及时向住址所在地的公安委员会申报;搬到其他都道府县时,向新住址的公安委员会申报(第94条)。
在警视厅,东京都内所有警察署、驾照更新中心(神田・新宿)和运转免许试验场都受理,手续费免费,工作日受理时间8:30〜16:30。在留期限和在留资格不在第93条的记载事项中,但更新驾照时要出示在留卡等,所以请保持在留卡有效。
驾照遗失或损坏时,可以向住址所在地的公安委员会申请补发(第94条第2款)。要领规定,在日本驾照有效期间,不能通过外免切替重复取得同一驾照。
| 变更内容 | 在警视厅申报(有住民登记的外国籍人士) |
|---|---|
| 地址 | 出示驾照+在留卡・特别永住者证明书・记载特定事项的住民票任意一种(不可复印件) |
| 国籍・姓名 | 驾照+提交记载国籍等的住民票(不可复印件) |
| 马伊纳驾照持有人 | 先在市区町村变更个人编号卡上的地址・姓名再去办理 |
外国驾照会归还
警察厅的要领规定,对申请时出示的外国驾照,确认内容并在“外国免許による試験の一部免除台帳”中记录发证国・号码・有效期等后予以归还。办理外免切替不会被收走外国驾照。
归还的外国驾照按该国的制度管理有效期。如果将来打算回国开车,请在日本驾照之外,另外留意该国的换证期限。
换照后也要按日本规则驾驶
知识确认中学到的规则,拿到驾照后也必须照样遵守。从2026年9月1日起,没有中心线等的生活道路的法定速度为30km/h(警察厅)。
还没换照的人,先要准备知识确认(50题・答对45题以上合格)。用menkyopass的中文模拟考试按正式形式复习日本的交通规则吧。
常见问题
Q. 换照后的驾照有效期到什么时候?
A. 在日本第一次领照的人,到适性检查之日后第3个生日起1个月为止(道路交通法第95条之6)。约3年,绿色带。准确日期请看驾照上的有效期一栏。
Q. 必须贴初心者标志吗?
A. 持有外国普通驾照期间在该国滞留累计满1年的,不需要(施行令第26条之4)。不满1年的,取得日本驾照后1年内需要贴。
Q. 外国驾照会被收走吗?
A. 不会。要领规定确认外国驾照并记入台账后予以归还。
Q. 更新在留期限后,需要向驾照部门申报吗?
A. 在留期限不在驾照的记载事项(道路交通法第93条)中。需要申报的是地址・姓名・国籍等变化时。不过更新驾照时需要出示在留卡等。